开封职业学院计算机教室管理办法
日期:2023-03-03  作者:现代教育技术中心 来源:现代教育技术中心  浏览量:2344

第一条 计算机教室的各种教学设备由现教中心负责管理,每间教室均有专人管理。

第二条 计算机教室管理员必须在上课前10分钟打开教室门。上课期间任课老师和班长全面监管计算机教室的使用过程,任课老师有责任监督和指导学生使用好设备。

第三条 任课老师应当准时到达教室,且在上课期间不离开教室,如有特殊情况,须告知管理员并指定班长或其他班干部暂时代理,之后方可离开教室。

第四条 开门之前,上机人员不得乱拧教室门把手。入室后须保持教室的安静和整洁,不准喧哗、嬉戏,不准乱丢纸屑、吸烟、吐痰,严禁携带食品、饮料等物品进入教室,所带水杯等物品必须放置在物品柜。

第五条 各班须提前分配好本班学生上机座位号,并报给现教中心存档,学生在所有计算机教室均按自己分配的座位号上机。开始上机后,学生如发现电脑有故障,不得擅自拆卸维修机器,在有空余机器的情况下可向任课老师申请更换座位,经任课老师同意后换至指定座位。任课老师或班长须及时对电脑故障情况进行登记,并通知管理员进行维修。

第六条 上机人员应爱护设备及其他公物,上机前应检查该座位设备有无损坏或丢失。上机期间须轻敲键盘、鼠标。未经许可不得移动教室内的设备,不得私自改动电脑系统软硬件设置。

第七条 上机人员在上课期间不得在教室内玩电子游戏、聊天、看电影、听音乐等做与学习无关的内容;在任何时段均严禁浏览、传播黄色、淫秽及反动性质等不健康信息,如果发现有上述行为,管理员立即报学务处严格处理。

第八条 下课时,班长对计算机教室设备进行清点,督促学生关闭所有电脑,对教室卫生情况进行检查,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管理员,出现问题未及时上报,则由班长承担相应责任。

第九条 本规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,修正时亦同。

现代教育技术中心

2022年10月